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提高劳模评选的质量,本市近日出台了《天津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此次命名表彰市劳动模范的名额在1000名以内,市模范集体的名额在200个以内。《办法》还明确了天津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命名表彰的时间、组织机构设置、评选条件、奖励和待遇,并就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坚决杜绝评选中的不正之风。监督电话为:2402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