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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77人遇难的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特大安全事故(截至媒体2月26日报道),让我们又一次地惊愕和痛心。此番震撼,除了依然如旧的死亡人数众多外,更在于此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于一个年产500万吨的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于一个采用世界首创技术、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重点煤矿,发生于一个在瓦斯治理上已投入巨大人力物力的重点煤矿,发生于一个自2004年以来一直保持着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重点煤矿。
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事故反映出该采区存在四个问题: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山西省省长王君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全体大会上说,这次事故充分告诉我们,高投入不等于绝对安全,设备、人员、管理一步不到位,就可能酿成大祸!(《人民日报》2月25日)
如果退一步说,此次事故发生于一个地下黑煤窑,那将是另一种性质。但却发生在和“黑煤窑”性质完完全全相反的国有特大型煤矿,因此这种震撼更具有非同一般的含义。如果把之前的屯兰煤矿称之为安全示范矿的话(那时他们完全当得起这样一个称呼),那么现在,这种“示范矿”则在更深层次上有了另一种“示范”意义。这种别样的“示范”意义就在于,以再一幕鲜血淋漓的惨剧昭示了:安全面前,一律平等。
在安全面前,无论是国有还是私有,无论是重点还是一般,无论是技术先进还是落后,也无论是在记录上是“全优”还是仅“合格”,只要有一点点的疏漏,就极可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曾子临终前曾反复念及此句,可见圣人门下,毕生都以这十二个字为修身标准,时刻不敢有丝毫懈怠。我们的安全工作,实则也应持先人这种严谨不苟的态度,精神上始终要有“战战兢兢”式的精心和担心,工作上始终要有“临深渊、履薄冰”式的细心和小心。在安全环节上,不但不怕别人说“谨小慎微”,而且还要追求“谨小慎微”,一丝大意也要消除,一毫漏洞也要堵住。
此外,屯兰矿的“示范”意义更在于:如何在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性的安全。因为此次事故显示了:安全设备的先进与否、安全制度的完善与否、安全记录的好坏与否,都并不给“安全”以绝对保障。而且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即长久的安全状况反而更易产生懈怠和疏忽,如同一个一直健康的人,很可能就不怎么在意身体状况了,“我很好啊”。但是隐患,却正藏于这自我满足的“很好”状况之中,于是病毒来袭,瞬间便被击倒。
实现可持续性的安全,其关键在于,不只在“不安全”的状况下强调“安全”,更要在“很安全”的状况下去强调“安全”。显而易见,后者的难度更大,相关人员执行起来至少会有一种心理上潜意识地“不主动”、“不重视”。如何保障安全工作的长期持续性,通过此一惨剧,应该更醒目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不仅从制度的严密上、从体制的完备上、从教育的连贯上,甚至从心理学或社会学上都应该进行相关的深入研究。
我们在安全问题上必须不遗余力——毕竟人命关天啊! (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