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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上午,记者从2009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教委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从2009年开始,体育课程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科目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今年的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定于2009年5月8日至15日进行。
据了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试形式与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三部分构成。体育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和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设分值为10分。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每学期体育课程考评成绩评定体育课成绩,每学期满分为1.5分,累计满分为7.5分;阳光体育运动成绩由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每学期参加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等阳光体育运动的表现情况评定,每学期0.5分,满分为2.5分。
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设分值为8分。由学校对七、八级学生每学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达标测试,根据学生的达标测试情况进行核定,达到优秀标准的满分为4分,累计满分为8分。
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设分值为12分。九年级学生毕业升学须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根据学生参加一个必测项目和两个选测项目的实际成绩计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三项,均按每项满分4分计算,累计满分为12分。其中必测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选测项目:男生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引体向上;女生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据悉,对特殊情况《方案》中也作出明确规定:对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及长期免休和免试体育课的学生,《方案》规定,最低分按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年满分的60%记入升学总成绩中;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中(不含棋牌和航模比赛),获得个人、集体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免予参加统一体育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根据《方案》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达标成绩须从初一年级开始累计,因此2009年和2010年为过渡期,其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的满分分别为14分和22分,从2011年开始满分才能达到30分。
过渡期的体育升学总分计算办法如下:
一、2009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1.5+0.5+12=14分。
“1.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0.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二、2010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4.5+1.5+4+12=22分。
“4.5”为八至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1.5”为八至九年级第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4”为八年级达标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