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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渔民”在刘庄桥上撒网捕鱼,还有人划着渔船在海河里网鱼,然后在交通高峰时段,在桥上和河东区一侧的海河亲水平台上售卖。这种损害环境的情况本报曾作报道,但长时间以来,河畔生意仍在进行,刘庄桥周边几乎成了“鱼市”。
昨日下午,记者在刘庄桥河东一侧看到,两三条渔船停在刘庄桥河东一侧的亲水平台附近,几名“渔民”正站在船上向海河里撒网。在刘庄桥南侧有几个人将渔网捆绑在桥栏杆上,正在向海河里撒网捕鱼。在他们收网时记者看到,不少还未长大的鱼苗被他们网到,然后扔进身旁的水桶里,摆在桥上的人行道叫卖兜售。骑车和步行的人只得绕到机动车道上通行。在刘庄桥河东一侧的海河亲水平台上,记者看到几名“渔民”在此各摆放了二三十桶鱼叫卖。他们将死鱼、杂物扔在亲水平台上,破坏了海河沿岸的市容及卫生环境。
对此问题,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值班的张先生昨晚向记者表示,将派执法人员前去进行清理。市水产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为更好地保护海河的河道景观和水质,每年都要放流各种水生生物苗种超过1亿尾,但鱼苗没放多久就被人捕捞十分可惜。
根据《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备用饮用水源水域、城市景观用水水域及其环境保护带内,禁止进行各种捕捞作业,违反该规定的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