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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旅行社推出多种港澳游优惠项目,加之相关证件受理审批时间缩短,今年天津市居民赴港澳旅游人数呈现大幅增长态势。 |
从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获悉,2009年以来,我市居民赴港澳旅游人数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截至2月28日,共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56461证次,其中赴港澳证件、签注申请39744证次,而这其中个人游38347证次。对此,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出游市民,在办理相关证件时要注意几点。
申请条件: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
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团队旅游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个人旅游免交证明材料。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意见。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经批准赴港澳逗留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团队旅游(L)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个人旅游(G)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接待受理时间和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咨询电话:24458825。
天津警务网:www.e110.info(申请表和提示单均可以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