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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在上海一些农贸市场里发现不少经营注水牛肉的黑心摊贩。记者暗访发现,这些注水牛肉大部分来自浙江嘉善。(据3月15日中国广播网报道)
注水肉是黑心商人的一大“发明”,近年来防不胜防。浙江嘉善的这些商人不但心黑,一头牛就注水100多斤,而且心狠,注的不是自来水,而是污水。这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权构成严重威胁。
报道援引一个小商户的话说,6家大的批发商垄断了这个批发市场,他们全部经营注水肉,而经营正规肉食的合法商户无法生存。这就是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法商人操控的一种“逆淘汰”,绝不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而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
为什么注水肉现象屡打不绝,而且在上海等地的农贸市场还呈泛滥之势呢?市场缺乏严密监管是一个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对这种行为处罚太轻,主要是经济制裁,一般没有刑事制裁。所以,虽然各地经常查处到注水肉等食品生产违法案件,但是黑心商人是交了罚款再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对照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注水肉属于掺假掺杂行为,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是,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货值1万元以下可并处罚款2000元至5万元,1万元以上可按货款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此法也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总结式条款,但是太笼统,难界定,比如注水肉怎样才算严重,才该刑事处罚呢?
食品安全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就是应该严惩不贷,但《食品安全法》看起来比较温情。石家庄三鹿婴儿奶粉大案已有严重教训,因而切不可忽视法律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