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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和求职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自2月9日以来,市、区县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四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在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先后对444家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执法检查,涉及求职者2.3万人。经调查核实,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254件,其中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160件,提供虚假就业信息的42件,发布虚假招聘内容广告的54件,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1件,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58件。通过执法检查,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158件,下达责令改正76件,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6.41万元。
据了解,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市、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四部门联合对职业介绍活动比较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突击检查。在西青区检查中,对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清理的同时,将“黑职介”的牌匾一同拆除。为了避免检查后出现回潮现象,四部门建立了定期对一些重点地区进行日常联合巡视检查机制。
据介绍,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黑职介”,由于利益的驱动,在证照不齐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坑骗求职者钱财,有的证照齐全但不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二是从事职业介绍活动超范围经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职业介绍机构虽然证照齐全,但《职业介绍许可证》中明确标明:为本市城镇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可是在营业店堂里张贴的招聘信息栏中条件要求非本市户口,违反了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超范围经营;三是招工信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中执法人员经常看到,在张贴大量的求职信息中,许多求职信息严重地违反国家及本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的招聘信息写着,招用操作工月薪700元,试用期一年,合格后签合同上保险;每月休息一天;交纳保证金600—2000元不等诸如此类的信息,都明显的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醒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提高对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的鉴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增强辨别真假的能力,对收取高额费用的职业中介机构更要提高警惕,看看经营场所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收费许可证、收费是否合理等,防止上当受骗。并表示,为期一个多月的联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虽然结束,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继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侵害求职者和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投诉电话:12333。(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