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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文化局对文化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全部行政许可当场审批、立等可取,为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大港区文化局实现全部行政许可当场审批采取的具体措施共有四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将以往26项行政许可压缩减少到16项。其中将10项行政许可合并为3项,取消行政许可3项;对文化和新闻出版在区级审批的事项全部现场审批。对需由区局审批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行政许可中心受理、审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在16项行政许可中有14项为当场审批,剩余两项经公示无异意后立即审批;对重大项目派专人办理。对投资大港的重大文化项目,指派专人协调市相关部门全程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