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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3月28日确定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这是西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一天是西藏人权史上、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转折。
50年前的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职权。从这一天开始,随着平叛和民主改革的进行,西藏发生了一系列伟大的转折:
——政权性质的伟大转折。埋葬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主阶级的专制政权,建立起人民民主的新政权。西藏地方政府的解散,有两大历史意义:其一,它说明代表三大领主压迫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农奴制政权走到了尽头,这个政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其二,封建农奴制度灭亡的同时,又是西藏百万农奴的新生,他们从此走上了翻身解放的广阔道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广大农奴和奴隶为什么受压迫、遭蹂躏?因为“印把子”和“刀把子”即政权和军队掌握在农奴主阶级手中,三大领主凭借政权和军队为所欲为,随意侵犯和剥夺农奴和奴隶的人权。平息达赖集团发动的全面武装叛乱,农奴主阶级欺压农奴的“刀把子”不复存在。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奴和奴隶行动起来,建立起为自己撑腰的人民政权,把“印把子”掌握在自己手中。
资料图片:选举产生的乃东县委在研究全县工作(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1959年7月5日,乃东县凯松溪卡以朗生、堆穷为主,成立了西藏第一个乡级农民协会。同年7月19日,乃东县成立西藏第一个县级农民协会。此后西藏各地按照凯松的经验和步骤,先后成立了乡、县级农民协会。农民协会代行基层政权的职权。1960年底,全区成立乡级政权1009个,区级政权283个;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成立了人民政权。4400多名翻身农奴出身的基层干部逐步成长起来,本地藏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总数增加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政权性质的改变,为广大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提供了前提条件,为他们拥有人权、享有人权、发展人权提供了根本保证。从此,西藏由专制走向民主。
——所有制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独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建立起劳动者个体所有制。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占有,他们被称为西藏的“三大领主”。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构成农奴主阶级,约占西藏人口的5%。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靠耕种农奴主的土地艰难维持生计。资料图片:山南地区乃东县农民举行“三反双减”大游行(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这种所有制形式是农奴主阶级剥夺和侵犯农奴和奴隶人权的经济基础。到1959年秋冬,这种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所有制形式被彻底改变了。民主改革中完成“三反双减”(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减租、减息)的西藏农区,先后进入分配土地阶段。土地分配中尽可能满足贫苦农奴和奴隶对土地的要求,对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原来耕种的农奴主的土地,原则不动,只对少数富裕农奴耕地超过当地人均土地一倍以上的,经过协商进行调剂;对自愿还俗的僧尼和被俘或投降后释放回乡的参加叛乱的贫苦农奴,与农奴和奴隶一样分给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1959年底,西藏已有57个县、74万人口的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有32个县、约43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1960年10月,西藏全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工作。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克(约合280多万亩),分给无地的农奴和奴隶20万户、80万人。1961年初,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彻底瓦解了封建农奴制度的经济基础,为广大农奴和奴隶拥有和行使人权提供了物质保证。
——人身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对农奴阶级的人身奴役,广大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旧西藏的农奴占人口的90%,分为“差巴”和“堆穷”,差巴是领种份地(差地)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有的是外来的逃亡户,有的是种内差地的“朗差”。还有大约5%的奴隶,称之为“朗生”,也就是家内奴仆。“差巴”、“堆穷”、“朗生”被束缚在农奴主的庄园里,毫无人身自由。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使广大农奴和奴隶成为农奴主的私有财产,毫无人权可言。三大领主随意支配农奴,用于赌博、抵债、赠送、转让和买卖。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注定终身为奴。农奴若被迫流落外地谋生,要向原属领主交“人役税”,持已交人役税证明,才不至于被当作逃亡户处理。资料图片:西藏各地群众开展诉苦运动(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