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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现的恐怖“鬼屋”竟没有一家取得了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西青区大寺村内一家旱冰场的一角,被装修成了恐怖吓人的“鬼屋”。鬼屋的柜台上张贴的价格是每人10元,守在门口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价格有商量,每人5元也可以进去。“鬼屋”里光线昏暗,每隔几米才能看到一处紫色微光,怪异音乐夹杂着尖叫声环绕四周,披头散发以及身穿各种奇形怪状服装的怪物们龇牙咧嘴,猛一看的确非常恐怖。
无论是入口还是出口,记者都没有发现“鬼屋”的工商营业执照。再一仔细询问,收钱的工作人员竟表示,“鬼屋”的投资者早就走了,这块儿地马上就要被改成台球厅,在没有更改前,如果有人想进去,他们会以特别便宜的价格让人们体验一把。
相对于大寺村的这个“鬼屋”,滨江道上也有一个类似的场所,在入口以及电梯上都有“鬼屋”等字样。这家“鬼屋”的设施显然要高级很多,还把恐怖的等级分成了高、中、低三个档次,价格也高了不少,每人25元。这家“鬼屋”有营业执照,不过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一栏标示的是摄影布景门市。对此,记者询问这家“鬼屋”的王经理,他说按照“鬼屋”的经营形式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只好改成了这个。
这家“鬼屋”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很多,除了提示心脏病患者禁止入内外,不能使用手电、打火机,不能拍照也不能在里面使用手机,发现后就要缴纳至少300元的罚款。为什么会制定这些条款,王经理说是为了恐怖氛围不被破坏。在这些注意事项中,其中还有“不许殴打鬼怪”一条,因为很多恐怖角色都是由真人扮演的,并且会出其不意地现身。
天津市工商局注册处称,目前本市并没有为经营范围是“鬼屋”或者是恐怖吓人的营业场所发放过营业执照。“鬼屋”或者是以恐怖吓人为经营范围,是否能申领到营业执照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需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确定,而且“鬼屋”如何管理规范,也只能是经营者自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