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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县直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住新机遇打造新静海
孙文魁王之球讲话陶润立主持方昀高凤阁刘家安倪福江出席
3月24日,静海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县直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在县一中报告厅举行。县委书记孙文魁出席并讲话。他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县上下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保增长、保民生、上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用静海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王之球出席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陶润立主持会议。市委指导检查组副组长方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县政协主席刘家安,县委副书记倪福江出席。
孙文魁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的重要契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找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思路,努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静海在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孙文魁指出,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这次静海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关于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静海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文化兴县”三大战略,实现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孙文魁强调,要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一个总要求、两个统一、三个重在、四个原则、五个目标”,注重加强理论学习,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理论渊源、实践依据和群众基础,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政绩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要注重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要始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下力量研究破解在思想观念、经济结构、园区开发建设、区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城乡规划、文化兴县、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社会稳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十二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逐项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有针对性解决措施,真正做到重落实、见效果、上水平,使实践特色贯穿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着力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得实惠,作为评价、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标准。要注重提高能力素质,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最终体现在树立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体现在谋划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上、体现在领导科学发展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效果上,切实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优化经济结构上取得新成效,在重点园区龙头带动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区域统筹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改善民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上取得新成效,在实施“文化兴县”战略上取得新成效,在环境治理上取得新成效,在创新机制体制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孙文魁要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静海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各参加活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典型示范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进一步明确方法步骤、按阶段推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针对各自特点、进行分类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注重舆论引导,坚持统筹兼顾、实现相互促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之球在讲话中指出,县委书记孙文魁同志的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明确了静海县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了实践载体,提出了着力解决的十二个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关于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重在武装思想、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作风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二是在目标要求上要把重点放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做到思想认识达到新高度、能力素质得到新提升、解决问题取得新成效、创新机制实现新突破、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三是在主要原则上,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和正面教育为主的四条主要原则,关键要突出实践特色。各单位要积极投入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中来,保证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民计民生得到新改善,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用“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实际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四是在方法步骤上,要统筹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6个环节的工作,超前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握好各环节的相互衔接,进度服从质量,以每个环节高质量保证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高质量。
王之球强调,要突出实践特色,努力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当前,要把“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作为科学发展最主要的实践,联系实际最主要的内容,解决问题最紧迫的任务,求真务实最需要取得的实效,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扎实推进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认真落实领导责任。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面、不同特点和不同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创新,创造好经验好典型。要搞好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特色活动,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工作,促进静海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困难,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将切实发挥好作用,加强和静海县委的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努力确保静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陶润立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县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迅速把大会精神传达到基层,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要迅速启动学习实践活动,参加活动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启动,下一批参加单位要超前做好工作,把情况搞清、把问题找准,为顺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奠定良好基础。要始终坚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兼顾,既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抓好抓实、不走过场,又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用保增长、保民生、上水平的实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真正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强大动力,举全县之力推进“三大战略”、“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奋斗目标的实现。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总工会主席,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市县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县委、县政府义务监督员和干部工作监督员;县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