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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和平区黑龙江路上的一个家庭饭馆悬挂着“十八街麻花”的招牌卖早点,该饭馆有借用本市老字号吸引顾客之嫌,也容易给外地游客造成误导,影响本市老字号的对外形象。
昨天14:30,记者在这里发现,招牌上的“麻花”二字已被拆除,只剩了“十八街”。市民陈小姐说,要是不仔细观察真以为这家店是家麻花店,该店店主借着老字号的招牌招揽顾客,会给外地游客带来误导,而且会给天津传统老字号带来负面影响。工商和平分局的姜先生表示,如商户悬挂“十八街麻花”的招牌又经营麻花商品,在未经该字号授权许可下,属于商标侵权;如商户悬挂“十八街麻花”的招牌,却将店铺另作他用,该商户违反了“企业名称字号与登记注册的字号应相符”的规定。昨天17:25,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已将该招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