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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一览
北京
北京市2月下旬正式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涉及19个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也得到了较大精简和规范,市政府共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27个,精简比例达32.5%。
上海
经过调整,上海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广东
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2010年,广东将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省政府机构改革将于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浙江
机构改革之后,浙江省政府将设工作机构42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其中,除省政府办公厅外,省政府组成部门设置24个,数量未变,合并的有2个、更名的3个、新组建的2个。
重庆
重庆在中国地方政府机构中先行试水“大部制”后,首批改革后的市级政府部门浮出水面。其间六个政府部门合并为三个部门,如外事、侨务机构合并为一个部门。
甘肃
甘肃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将设置四十二个工作部门,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六个。
河南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根据工作需要,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山西
改革后,山西省政府机构设置总数47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改革在今年上半年完成。
宁夏
机构改革后,宁夏自治区政府减少厅级机构6个,设置工作部门35个,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瘦身”。
云南
改革后,云南省政府仍然设置工作部门四十二个,机构规模与现有设置情况相当。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二十五个,直属特设机构一个:省国资委,保留不变。直属机构十六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六个。同时,人防办继续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