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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中,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化管理、法人治理结构……这些经济学名词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改革词汇。同时,继“吴市场”(吴敬琏)、“厉股份”(厉以宁)之后,经济学界又出现一个“李治理”的新称谓。这位“李治理”,就是我国公司治理研究的领军人物、首位管理学领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李维安。
“李治理”现在可谓是学界知名的“明星”学者了。带研究生、搞课题研究、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李维安院长每周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的。经过几次预约,终于在李院长的办公室里开始了这次采访。
李维安十分健谈。当然,话题离不开公司治理。20多年前,李维安就读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时,适逢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李维安以此为研究方向,探索转轨经济落实到企业,从行政型治理如何向经济型治理转变的课题。在日本留学期间,李维安以对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问题的创新性研究获得日本庆应大学商学(管理)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李维安谢绝了日方邀请,怀着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回到南开大学执教,组织创建了国内第一所专门从事公司治理研究的学术机构——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李维安说,我们所研究的课题在当时被认为是“冷门”。事实也的确如此。李维安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研究公司治理问题,但直到21世纪初,他的研究成果才真正为学界所认可。2001年,当人们还为一些大公司突然垮台而迷惑时,李维安做了第一个“吃螃蟹者”,提出并组织制定了《中国公司治理原则》,进而推出了中国第一个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经济学界乃至企业界,都为之惊叹。从那时起,“李治理”的名声逐渐大振。
近年来,研究者把公司治理上升到制度设计的层面,提出管理是“术”,公司治理是“道”。李维安说,我们的研究团队就是破解公司治理之“道”。在李维安的主持下,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先后发布了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指数、中国公司治理股价指数、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等。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在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课题方面的前瞻性研究得到政府决策部门的广泛认可,其研究成果为国资委、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由南大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提出并组织制定了《中国公司治理原则》,被《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所吸纳。经过多年努力,南开大学商学院已经成为我国公司治理研究领域重要的学术基地。李维安教授也以他在学界的突出成就而荣膺第二届“中国管理学杰出贡献奖”,并入选2006“中国最具影响力的10位管理大师”。
谈到“李治理”的称谓,李维安说,这个称谓更多是代表大家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一种期待,这也是对我们研究团队的一种鞭策,希望我们能够对治理虚化、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虚假披露等诸多公司治理问题给予理论剖析和解决的对策。企业是中国经济的脊梁,培养一批具有社会责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这需要在企业和谐治理与科学管理基础上得以实现。相信我们在公司治理领域所进行的探索和实践,必会对引领中国企业持续成长、力争做到从优秀到卓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会向这个方面努力,把公司治理研究向更深的层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