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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防检查站在执勤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边防检查站应开足入出境检查通道。
3、处罚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法规的人员时,边检站应依照规定出具法定的法律文书(公安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等)。
4、边防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
5、办理各种证件手续齐全的,一次办毕;手续不全的,说明情况,尽可能第二次办毕。遇有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因特殊原因改变停靠计划的,边防检查站立即按规定进行检查或监管。
6、边防检查站在执勤现场公开值班站(科)领导姓名。
7、边防检查人员谢绝任何馈赠。如遇检查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可即予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