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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具体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西青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政策措施(试行)》规定:对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符合贴息规定的项目,给予技改贷款贴息。最高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
⒉享受扶持政策的主体是哪些?
凡坐落在西青区,并在本区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符合贴息规定的项目,均可申请技改贷款贴息。
⒊技改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重点是什么?
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本区工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⑵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的项目;
⑶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对全区经济增长有较长拉动作用的项目;
⑷社会效益突出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项目。
⒋技改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⑴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不低于30%,设备投入不低于60%的项目;
⑵当年尚未享受国家、天津市相关资金扶持的项目;
⑶技改项目列入当年区工业经委“西青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⑷申报项目的企业依法纳税且每年有一定增长。
⒌技改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批和兑现程序有哪些?
⑴技改项目贴息由企业按注册地向所属街镇工业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区工业经委。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技改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项目建议书》、《贷款合同》及贷款拨付单、按规定需要提供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⑵区工业经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列入贴息计划。
⑶项目完工投产后,由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业经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区技改贴息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区有关领导签批后,下发贴息项目批准文件和拨款通知书。项目验收必备的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财务报表和资金投入清单及相关证明票据,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单和利息单,技改项目的消防、环保等验收文件。
⑷区财政局凭批准文件和拨款通知书,将贴息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