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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帖遭追捕续:河南灵宝公安局责任人被停职 4月18日
灵宝市委市政府对“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 4月17日
| 新闻——青年举报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 被囚八日 |
灵宝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反映家乡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灵宝网警日前以涉嫌诽谤罪赴上海将王帅抓捕。在看守所里呆了8天之后,王帅被取保候审,并被要求保持沉默,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警方。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表示,王帅“败坏了政府名声”,所以要“教训一下”他。
| 直评——对批评者不能以诽谤治罪 |
灵宝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王帅在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举报无果的情形下,将相关举报和照片贴在网上。当地政府只有在主动请上级机关查明真相并确定举报子虚乌有后,才能说王帅是“诽谤”。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此外,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谁代表灵宝当地政府提起过自诉呢?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要让公民能大胆地批评和监督政府,就要倡导宽松的舆论氛围,保证人人敢于发言,就要容忍公民对政府的批评——公民不具备侦查机关所具有的权力。公民不是中央纪委,不能等到调查清楚真相后再来监督。
现在,灵宝警方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形象已经现形,接下来的问题是:是谁指使警方这样干的,这幕后官员该不该被追究?文/杨涛
| 求是——发帖批评不该是危险的事 |
自2006年10月重庆发生“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等多起公民“因言获罪”案件接连曝光。看来,批评与质疑政府官员,确实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
当地警方在8天后便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既然“证据不足”就说明王帅无罪,遗憾的是,宣传部王部长仍然理直气壮地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可见,当地政府部门以诽谤罪将王帅关进看守所,只是为了教训教训他。这种将法律当做“教训”普通民众的做派让人不寒而栗。警方在放人之时,竟又以要求其家人“把果树砍了”作为交换条件,这种将司法手段当做工具的执法方式也让人心生恐惧。
从胡锦涛、温家宝到各级官员都在强调网络监督。当地官员却仍然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王部长声称“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可现实是,王帅已多次向各级国土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似乎无可厚非。文/刘义昆
| 辨析——灵宝市政府应向发帖举报者道谢并致歉 |
河南省灵宝市24岁的青年王帅因为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批评家乡政府违法占地的问题,被当地公安部门派人到上海捉拿归案。在上海和灵宝两地的看守所,他一共被关押了8天,直到他的家人同意当地政府的要求,砍掉了自家土地上的果树,他这才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了出来。王帅心有余悸地告诉《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他以后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
王帅的帖子以讽喻的手法,把灵宝农民毁掉被占耕地上的青苗和果树,戏称为“抗旱绝招”。他的这番言论,被当地政府看作造谣、污蔑和诽谤,败坏了政府的名声。于是当地决定出动执法人员,给发帖的人一点教训,好让他以后“不再犯错误”。
如果模仿王帅的修辞手法,我们不妨把灵宝市动用公安力量打击批评者的做法,戏称为“封口绝招”。虽然灵宝市有关干部宣称,关押王帅的行为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但人们实在很难看懂这背后的道理所在。因为大家都知道,拘禁、关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是执法机关针对违法犯罪者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可以按照少数干部的意志,随便加诸一个公民身上,那这个地方就很难说有什么法治了。或许在灵宝的干部看来,所谓法律程序和公民人身自由都不过是面团,是可以任由领导意志去揉捏的。只要给打击报复的行为戴上法律程序的帽子,一切荒唐之举就具备合法性了。由此不难看出,当地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执政水平是多么有待提高。
灵宝地方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的名义,“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却没有按照有关法规向农民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这其实是典型的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灵宝市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当地农民的利益,制造了不安定的因素,还严重冲击了中央政府对耕地实行最严格保护的制度。王帅通过网络对此事加以披露,不但不是多管闲事和造谣诽谤,反而是为民请命,是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最好表现。因为王帅的帖子,因为媒体对此事的严厉追问,灵宝市的错误做法有可能得到纠正,当地农民的利益有可能得到维护。王帅的8天牢狱之灾虽然很冤,但也许是值得的。
地方政府打着发展的旗号违法占地,往往让大量农民失去生活来源,由此滋生出很多矛盾和社会问题。一些影响很大的群体性事件,也都是由政府占地不合法、或补偿不到位以及农民求告无门所引起的。地方政府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农民法律水平较低,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农民收声,表面上虽然制造出安定和谐的假象,但平静之下实则暗流汹涌。灵宝市大王镇3万多农民失去耕地和生活来源,他们被迫砍掉自家的果树、毁掉地上的青苗,却只能拿到很少的几个补偿费,他们的安静又到底能够维持多久呢?王帅的帖子虽然只是旁敲侧击,却让更多人看到了当地的潜在矛盾和社会病灶。如果灵宝市的领导干部能够意识到危机之所在,他们理当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理当给失地农民更加合理的补偿,从而重新赢得农民的拥护。难道他们不应该为此感谢王帅吗?
灵宝市的领导干部还必须认识到,他们动用政法力量拘禁王帅的行为不仅无法维护地方政府的名声,反而会让法律和政府蒙羞。王帅是失地农民的代言人,对他的打击和“教训”,其实是对更广大农民利益的无视与践踏。如果他们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面子更重要,如果他们真懂得公民自由与宪法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就应该纠正跨省追捕的做法,向王帅致以深深的歉意。文/蔡方华
| 网友:又见“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
不管你对“西丰拘传记者案”是否记忆犹新,相信你对前段时间不胫而走的“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一网络流行语并不陌生。不幸的是,眼下,“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多少有点无厘头的网络闹剧再次演变为活生生的事实。
据《中国青年报》4月8日报道:就职上海某公司、老家在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的王帅近日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灵宝、上海两地警方联手追捕。理由是王帅在网上所发的贴子构成了对当地政府形象的伤害,因此市里决定以“诽谤罪”对王帅进行拘传,给他个教训。
我们姑且不论“王帅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也就是说正常反映渠道被睹死,王帅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想到网上发贴举报;也不说灵宝市公然动用国家机器和公权并联手上海警方对一个行使正义的公民进行打压,是滥用国家公器和公权,必将激起舆论的强烈反弹。更不说,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涉及,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就说以“诽谤罪”对王帅进行拘传吧。从法律上讲,法律规定,以“诽谤案”立案,必须有受害人的自诉,除非是严重地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抛开王帅的那个贴子是否存在诽谤不谈,抛开没有受害人的自诉不论,举报灵宝违法征地,就等于“严重地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今天还能有这样可怕的逻辑吗?而灵宝市宣传部王姓部长竟然表示:“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原来如此!也就是说,王帅之所以被贯以诽谤罪被拘传,盖因王帅“实在让领导太生气”也。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网络监督之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是被广为看重。显然,从推动社会进步与社会权利发展的角度出发,那些针对公共生活的批评或者负面报道,不但不应受到打压,反而应该鼓励,因为无论对一个国家而言还是对一个地区来讲,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关心和爱护,负面报道并不必然代表负作用,只要积极应对,批评或负面报道更是生产力,是社会进步之源。
“灵宝拘传案”的从天而降,让我们再次看到了从制度层面保卫公民行使举报权和监督权的必要与迫切。因为谁也不能否认,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唯有保护好公民言论和监督的权利,才能更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更有希望地应对转型时期的千难万难。
据悉,由于“证据不足”,近日警方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然而只是取保候审就够了么?换言之,王帅一路上被铐饱受乘客白眼和在灵宝市某看守所蹲了8天造成的精神打击怎么办?耽误的工作和损失的工资补不补?总不能仅一句“政府不差钱”就搪塞过去的罢?文/王志顺
【网友IP:115.192.208.★】上网有风险,回帖需谨慎!
【网友IP:58.59.137.★】真是荒谬,他举报的也是事实问题,怎么可以这样处理。
我老家也是灵宝的。觉得很痛心、愚昧。政府官员采取的手段卑鄙。姑且不评价王帅的是非,政府官员的行为只能证明素质并不高。王帅的揭露只是冰山一角,更多肮脏事件也要曝光。

一场闹剧该结束了!简单的事情竟然忽悠了这么多人。1、“羊吃麦”的现象在农村时有发生,这是那些不讲公德的养羊户经常作为。此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抗旱”真是牛马不相及;2、王帅称“占地28平方公里....失地3万群众”。这种现象会是什么结果?是当地的政府是法盲,还是真的“3万群众”都是法盲....王帅真的"唯我独醒"?3、法制社会的今天,“言责自负”“社会公德”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涵,讲实话办实事是面对公众的最基本原则。真正有社会公德的人是从不会拿个人“私欲”哗众取宠的;4、言论自由并不是不负责任的“大鸣大放”。和谐社会建设离不开你、我、他真实而负责的“言语”相助。

以前我不知道河南还有个灵宝,现在我知道了。

我也是灵宝的,这样的事情实属不该,谁来监管政府的责任

我老家是灵宝的,看到这样的新闻,实在是痛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