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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召开的“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市工商局从现在起至7月中旬,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一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是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执法手段,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通过集中整治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帮助扶持企业抢抓机遇渡过危机,为企业创造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工作重点是以保护持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拥有知名商品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查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侵权、虚假宣传等案件线索为切入点,采取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定向为企业打假维权和全面清查市场上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知名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生产销售“傍名牌”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坚持“有诉必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的工作原则,从快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为本市企业提供维权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协调其他省、市的工商部门开展维权活动。同时,还将在定向处理企业诉求和群众申诉、举报的基础上,对易发、多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开展市场清查,全面整治各类专卖店、专营店、批发市场、城乡小作坊、印刷企业等重要经营场所,查处在食品、建筑装饰材料、烟酒、服装、农资、家用电器等行业发生的假冒、仿冒、傍名牌、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形成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打态势。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通讯员王毅鹏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