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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纪委、监察局13日制定下发了严禁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的通知。此令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有网友认为,“过度娱乐”禁令不但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是混淆和打乱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界限,有侵犯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力之嫌。
据当地媒体报道,乐山当地大部分机关干部和家属对此都表示理解,一位张姓干部告诉记者:“第二天本身就还有很多工作,过度消遣常常整得第二天呵欠连天。我支持这个禁令。此举有新意。”
此外,也有市民表示:“八小时外本身就可自由安排的,不能因为是公务员就连私人空间都没有了啊。”
而在网上,质疑的声音更为强烈一些。有网友评论说,乐山市提出并重申的“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影响正常工作状态”本意肯定是想以此规范公务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然而,这条禁令恐怕很难执行。因为,“过度消遣娱乐”、“影响正常工作状态”由谁来鉴定?如何鉴定?有谁会自动承认自己在“八小时”外过度消遣娱乐?有谁会承认自己不在正常工作状态?有谁会因为“影响正常工作状态”而承认自己“过度消遣娱乐”了?……这样的疑问实际上还有不少。既然如此,那么,这条禁令是不是只是一条看起来很美的“观赏性禁令”呢?如果是,为什么还要花精力来制造这种没有价值的禁令呢?
网友认为,目前的现实是官员犯错成本过于低廉,对“在其位不谋其政”者的惩罚往往是无关痛痒的。而今天乐山禁止官员“过度娱乐”,同样是长期治政疲软后的一种“病急乱投医”行为。试问,这“八小时内的娱乐”禁令都不足令人生惧,又谈何禁得住“八小时外的过度娱乐”?
还有网友认为,“过度娱乐”禁令不但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过度娱乐”禁令也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思维的产物。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首先应该在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划出一条明晰的界线。其次,在对公共空间进行严格控制和严密监督的同时,却要尽量拓展私人空间的自由度,只有这样,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公共福利才能得到有效保证,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过度娱乐”禁令不但混淆和打乱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界限,甚至还有以公共权力粗暴地入侵私人空间,侵犯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之嫌,是与“依法治国”的理念背道而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