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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约定与网友见面,然后实施暴力抢劫,不同的是其中一个团伙都是男劫匪,而另一个团伙都是女劫匪。近日,法院对这两拨劫匪都判以重刑。
扮女孩网聊见面后抢劫
男子居然冒充女孩上网聊天,然后把网上的“好姐妹”骗到日租房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为防止报案,本案主犯以上网公布相威胁,为5名被害人拍摄裸照,并将其中3人强奸。令人吃惊的是,主犯头两次抢劫的女孩,居然入伙与主犯一起实施了多起犯罪。
今年34岁的本市男子桑某,于2008年与东北来津的21岁男子程某相识。2008年8月下旬,桑某伙同一个叫“小李子”的人,开始以网名为“小雪”的女性身份上网聊天,专门对妙龄女子下手。随后,上当的女孩杨某与二人见面。
见面后,杨某大吃一惊,原来网上的女孩居然是大男人。二人当场劫取她的现金600元和手机一部。过了几天,桑某和“小李子”以相同手段,将来自辽宁的女孩王某骗至日租房内,然后使用暴力劫取王某现金2.5元和手机一部。杨某和王某遭抢后,非但没有报案,反而与桑某成了朋友,并与桑某一起在网络上寻找新的被害人。去年9月9日,上钩的徐某来津会面,杨某和王某以“小雪”朋友的身份,将徐某接到桑某事先租好的日租房内。二人伙同桑某、程某劫取现金150元和手机一部。后桑某强行为她拍了裸照,并威胁如果报案,就将裸照在网上公布。后又以相同手段再次作案一起。
去年9月26日,王某等人将上钩的梁某骗至东丽区赵沽里的日租房内。然后桑某等使用相同手段劫取梁某现金800元和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两张,并从其卡中取走人民币4500元。抢劫后,桑某在日租房的卧室里对梁某实施了强奸。为防止梁某报案,桑某也强行为其拍了裸照。
去年10月10日和12日,桑某将女孩崔某、孙某骗至日租房内,伙同程某、杨某、王某一起抢劫钱财。然后桑某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并拍摄裸照。在强奸女孩崔某时,程某提供了协助。
桑某先后7次抢劫,3次强奸。程某5次实施抢劫犯罪,并帮助桑某实施强奸犯罪一次。除桑某获刑19年外,帮助桑某实施强奸的程某,被法院认定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获刑15年。而杨某、王某分别获刑11年。
约网友会面开房后“要”钱
三个80后、90后的女劫匪,约网友见面开房后,索要钱财,如不给钱就打。日前一审法院认为三人都犯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其9年到15年不等的徒刑。2008年3、4月间,经1984年出生的小丽介绍,比她小三岁的娜娜与王海相识,并进行交往。后小丽和娜娜预谋,二人以王海与娜娜发生了性关系,要到他单位宣扬为要挟,向王海勒索现金2万元,后王海陆续给付二人2.8万元。
几个月后,小丽又介绍1990年出生的梅梅与孙林相识,三人见面一同吃饭后,一起到一家旅馆开房,小丽先是自行离开,后又返回,她和梅梅以孙林对梅梅实施了性侵犯为由,向孙林勒索2万元,因孙林趁机逃走未果。
半个月后,小丽和梅梅预谋以同样的方式敲诈他人财物,后两人通过网络,约网友李雷一同吃饭。转天凌晨2点左右,梅梅以无处休息为由,到李雷的住处栖身。此后小丽、娜娜和17岁的小兵,接到梅梅电话后来到李雷的住处,以李雷对梅梅有不端举动为由,对他进行殴打,抢得手机一部,并索要5000元。在四人胁持李雷外出打电话借钱期间,李雷趁机报警。四人被抓获归案。
小丽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一件涉案1万元的犯罪事实。东丽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梅梅和娜娜都已经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15年,娜娜有期徒刑12年,梅梅有期徒刑9年,而小兵已经构成抢劫罪,故判处有期徒刑9年。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