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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再版以后,又拍成了电视剧,在国内外引起很大的震动。据说钱先生曾在电话中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自是钱钟书先生不愿被人宣传的谦虚之语,幽默归幽默,却当不得真。人们固然不会蠢到满世界地寻找鸡蛋它娘,可作品毕竟不是鸡蛋,读了一部深有感触的作品之后想要了解其作者以及写作意图和背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否则作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崇拜者,文学史干脆省却作者介绍了。
可凡事总不能太过以至走火入魔,那就不好玩了,或者纯粹就是“逗你玩”了。在中国有一帮考证索隐派的“红学家”或“曹学家”,忽而索隐得把贾宝玉的事都往曹雪芹那里套,忽而把曹雪芹的真事都安贾宝玉头上,更有甚者,有人还建立了研究林黛玉的“林学”,薛宝钗的“宝学”,秦可卿的“秦学”来,考证出林黛玉嫁给了北靖王爷等稀奇古怪的东西来。这倒没有什么,所谓仁者见仁,只要有哪怕一点蛛丝马迹的证据,你尽可主张坚持就是了,没人会因此跟你拼老命。不过,要是将这些分歧争论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试图“盖棺论定”,就令人跌破眼镜了。可是居然有人就这么做了。
据报道,德高望重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最近开审一桩文学史公案:莎士比亚剧作到底是不是莎士比亚写的?结果他老人家的判决是:莎剧作者另有其人,乃17世纪的牛津伯爵维尔是也。而且有几位大法官,不分意识形态,都认为史蒂芬斯的判决有凭有据。史蒂芬斯的依据是,他前往莎翁出生地史特拉福一游,发现这位传说中的大作家并未留下书籍、信件或其他见证文学创作的东西。史蒂芬斯质疑,那么有深度的作家,家中怎么会没有书呢?此外,莎士比亚没留下与当代任何人物的书信,也未曾现身詹姆士王加冕典礼之类的重大场合。
其实,在国外,莎士比亚是否就是莎剧作者,早在19世纪就成一桩公案了,掺和这事儿的不乏重量级人物,据说马克·吐温主张作者是大哲学家培根,名演员麦尔坎李特则说是英王詹姆士一世。至于最早认为莎剧作者是维尔伯爵者,乃1918年英国教育家卢尼。这些人的主要依据是,莎剧博大精深,涉猎法律、历史和数学等众多领域,而历史书上记载的莎士比亚出身寒微,并未接受高等教育,难以想象他能以优美文笔写出极富文化内涵的作品。他们还推断说,因为与娱乐界沾上关系在当时被视为有损尊严,作者才把自家作品交给莎士比亚发表。
敢情莎士比亚是个托儿,真正的“母鸡”因为羞于见人隐藏在幕后!(果如此,那个年代还真令人向往呢!不像现在某些人沽名钓誉的,一点文化人该有的谦让和厚道都没有。)似乎有些道理,可是仔细一琢磨,这也不是什么高见,说人家莎士比亚没有吃过见过,家不大业不大,没有什么洋蜡,就不能写出那些高深的东东,如此说来,《西游记》根本不是吴承恩写的喽,理由是吴承恩是个凡人,没上过天,不可能见到那么多神仙,也没参加过蟠桃宴!难怪西方文学界的主流认为,否认莎剧的作者是莎士比亚,等于认同地球是平的。
地球不是平的已有定论,可莎剧的作者到底是谁的争论,并不会因为史蒂芬斯的判决而消失,而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莎士比亚是不是那只“母鸡”并不重要,只要那个“鸡蛋”不变味就好。(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