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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时期,天津市发生多起冒充“公安、检察院及电信工作人员”电话诈骗案件。团伙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以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查证电话欠费为幌子,利用可显示任意电话号码的“手机改号软件”,冒充公安、检察院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黑钱、涉嫌经济案件或个人信息被盗用等为借口,逐步诱骗接电话后不明真相的事主上当,将现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被骗金额少则千元,多则上万甚至数十万元。
3月10日,本市居民王某,在家中的固定电话接听到一个自称是中国电信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王某家的电话欠费2000余元,王某称自己家中的电话并不欠费,对方“热心”地提醒王某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盗用,并主动为其接通了所谓的天津市公安局“报警电话”。接通电话后,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借机诡称:王某的身份证已经被盗用,王某涉嫌卷入一起“经济大案”,需要对王某的资金进行保护。要求王某将家中所有钱款汇入一个指定账号。王某对此深信不疑,当即赶到银行将16000元汇入。事后,王某的子女听说此事感到蹊跷,报警后方知被骗。
冒充“公安、检察院及电信工作人员”电话诈骗案件,骚扰面广,欺骗性强,来势快,危害大。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此类犯罪的犯罪手段:
冒充“公安、检察院及电信工作人员”电话诈骗案件中出现的所谓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均为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电话号码,是在“114”电话查询台登记的服务电话。犯罪嫌疑人先使用“手机改号软件”,将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电话号码显示在被骗群众家中的固定电话上,然后冒充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昌、承德等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话诈骗,其目的是为了骗取事主的信任。诈骗钱财。
从已侦破的冒充“公安、检察院及电信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案件看,犯罪嫌疑人涉及台湾、福建等地,这些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分工明确,作案时男女配合,有时用事先录制好的语音、有时直接拨通电话,有时先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有时直接冒充公安或检察院工作人员。大都以电话信息泄漏、个人身份证被盗用后电话欠费为幌子,谎称接电话的群众涉嫌卷入“经济案件”、“洗黑钱”或其他犯罪,冒充公安或检察院工作人员,以提供保护、澄清案件为名提供一个或多个所谓的“安全账户”。这些帐户均为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福建等南方城市的工行、建行、中行、农行或邮政储蓄办理的银行卡,受骗群众一旦汇入款项,团伙犯罪成员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广东福建等地将骗取的钱取出。
据了解,冒充“公安、检察院及电信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随意性强,没有固定的诈骗对象,但作案时大多选择老年人为诈骗对象,一旦发现是老年人,特别是独自在家的老年人接听电话,就会精心设计诈骗圈套,利用老年人担心自己或家人卷入经济或刑事案件,承受能力差的心理,实施诈骗犯罪。本市发生的多起此类案件被骗的大多是老年人。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市民,不要轻信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改号”这一犯罪手段提供的所谓“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电话号码。遇到上述手段的诈骗电话,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14”电话查询的属地公安分局、派出所核实。报警是要详细讲明情况,老年人此类电话诈骗更应保持警惕,接到此类电话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或及时联系自己的子女,避免上当受骗。(通讯员陈荣喜 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