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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
12大热点
今年本市春季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4日-4月27日12:00前,逾期不再补报。
春季高考的录取顺序是: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普通类本科院校、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院校(专业)、普通类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专业)和普通类高职录取院校。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时,考生须注意:
1凡春季高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2艺术类录取院校设有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各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2所艺术类院校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联考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4普通类本科录取院校设有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有1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院校设有1个顺序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自主招生录取院校设有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各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录取院校设有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其中,第2平行志愿设有3所院校志愿。
5普通类考生可以填报1所普通类本科学校志愿、1所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院校志愿、2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志愿和4所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对于“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须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默认视为不服从。
6报考外语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7填报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若其春季高考成绩达到该校面试、体测分数线,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测。面试、体测的时间地点将于4月25日在招考资讯网公布。
8填报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于27日前到招生院校履行专业测试报名手续。
9天津大学本科职教师资班只招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10凡报考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招生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否则影响所填报志愿的录取。
11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考生须进行志愿确认,并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要求(如专业考试要求、招生的对象和类型等)、收费标准等信息,结合自己的文化考试成绩稳妥填报。
12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秋季高考本科三批以上批次的录取。
2009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