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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保持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态势,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目前面临的困难,走出困境,日前,南开区出台十条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十条政策措施一是组建、引进小额贷款公司,为区内中小企业贷款。由区国投公司出资发起,吸纳社会资本,注册成立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南开区小额贷款公司。引进一家民营贷款公司,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二是设立担保基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基金。由区财政筹资5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三是减少新成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注册成本。2009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新注册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工商注册费先征后返。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也享受全额返还工商注册费政策。四是设立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资金,鼓励科技企业发展。由区财政和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3000万元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南开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重点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和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五是支持企业进驻南开区商务楼宇。2009年进入南开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楼宇的新注册、新迁入企业,前两个经营年度内,返还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5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六是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2009年新注册、新迁入现代服务业企业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3万元以上的,前3个经营年度内,返还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3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七是加大对楼宇主办者的扶持力度。2009年在南开区新注册纳税的楼宇主办者,前3个经营年度内,返还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3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楼宇入驻率达到50%(含50%)以上的楼宇主办者,返还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4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吸纳属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企业比例达到50%(含50%)以上的楼宇主办者,返还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5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八是鼓励金融企业发展。支持金融企业到南开区注册经营,为企业服务。独立核算的银行当年区级营业税超上年部分不高于30%的,返还超过基数部分的3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超过上年30%的部分,返还5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九是简化审批手续,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新注册企业注册登记涉及的照前审批项目,企业承诺履行告知内容后即获得批准。建立企业联合审批综合服务平台,实行无假日值班制度、24小时热线服务、审批窗口延时服务。十是鼓励、扶持税源稳定企业。连续5年进入南开区功勋、明星企业行列的各类企业,2009年、2010年两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增长超过区财政增长比例的部分,返还5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连续5年进入南开区重点企业行列的各类企业,2009年、2010年两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部分)增长超过财政收入增长比例的部分,返还30%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