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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需要调整议程的,由委员长会议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七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一人列席会议,并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五、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由委员长会议确定若干名召集人,轮流主持会议。分组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拟订,报秘书长审定,并定期调整。”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常务委员会举行联组会议,由委员长主持。委员长可以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六、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委员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起草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
七、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任免案应当附有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提请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也可以同时交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提请批准条约和协定的议案,交外事委员会审议,也可以同时交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外事委员会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核结果的报告。”
九、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委员长或者委员长会议提出,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
十、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其他报告。”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安排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求发言的,应当在会前由本人向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按顺序发言。在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始得发言。在分组会议上要求发言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即可发言。
“列席会议的人员的发言,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十三、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记录,经发言人核对签字后,编印会议简报和存档。”
此外,补充“总则”和“附则”章名,将原第四章的章名修改为“询问和质询”,对章的序号作相应调整;将原第十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任免案都应当附有拟任免人选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
议事规则规定:“对任命案,提请任命的机关应当介绍被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说,这一款只是规定了任命案,没有规定免职案。根据多年的实际做法,对于免职案,提请免职的机关也要说明免职理由,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
修正案草案规定为:“任免案应当附有拟任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任命案中说明原因。同样,免职程序也要有免职的原因说明,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任免案。议事程序就是在这样细微的字里行间中发生着重大变化。”徐显明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闭幕会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邮政法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举行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邮政法。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报道,会议以146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报道,会议以146票赞成,2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韩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韩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委内瑞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4日)上午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批准了我国和委内瑞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的代表信息显示,吴艺珍属湖南代表团,籍贯湖南城步,苗族。
据媒体公开报道,吴艺珍是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截至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