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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北京为参照,我市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极其稀少,造成人员过往极为不便,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2、建议由政府出面招标,在需要的地段公开招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中标者可以拥有该天桥和通道的命名权(需得到政府批准)以及该设施内的部分广告发布权(可以有时间限制,比如5年、10年等),其余部分广告权归市政府或区政府拥有,可做公益性广告。
3、在哪里建设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要在媒体(报纸、网络等)上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布结果。
4、以目前笔者看到的情况,红旗路天环(传染病医院)附近、红旗南路(阳光一百居民小区)附近,我市各大型立交桥附件都需要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这些地段违章翻越道路的情况十分严重。
5、一旦建成天桥或通道,继续加强违章监控和处罚力度,加大宣传措施,营造和谐天津。(网友:天津老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