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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本市将在和平区、南开区开展药店中医坐堂医试点工作,目前这两个区的卫生机构已开始对辖区内药店进行资质审查。
据了解,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范围叫停“药店中医坐堂医”,去年年底,相关部门确定恢复这种看病办法,并在全国设置48个试点。本市和平区、南开区名列其中。据了解,本市将对今年试点的“药店中医坐堂医”严格审查和监督,确保百姓放心看病买药。
“前厅看病,后堂抓药”是传统中医看病模式,但一些药品零售企业与厂方销售人员串谋,以坐堂医形式的卖药或诊疗行为,贻误患者病情,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本市曾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设置中医坐堂医。为了使中医药服务更好的惠及百姓,今年市卫生局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在和平区、南开区开展药店中医坐堂医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将严格规定中医坐堂医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避免出现以坐堂医名义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推销等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坐堂行医: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同时,还要求中医坐堂医诊所配备的医师必须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中医坐堂医诊所可以作为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中医坐堂医只能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