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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神木县取消了67名干部2009年度挂职资格。据神木县挂职办调查,这些干部自挂职后,有的兼职取酬为个人谋私利,有的赋闲在家照样拿薪酬,违背了当地政府实施干部挂职、推动全民创业的初衷,也引发了一些社会负效应。(据4月26日《新京报》报道)
对神木县取消“赋闲”干部挂职资格,笔者完全认同,在此基础上笔者甚至期待有关部门深究当事干部责任。然而,仅神木县就查出67名“赋闲”挂职干部,神木之外该数字会何等庞大?尤需追问反思,若没有为其创造条件的现实环境,哪来这么多挂职干部“赋闲”,而且人闲薪酬吃拿不闲?
以基层为主方向的干部挂职一直是我国党政机关锻炼培养和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一项重要人事制度。如果设计科学运行合理,无论对挂职干部自身阅历、实践才干的丰富和提高,还是对整个干部队伍执政决策水平的加强,都具不容小觑的意义。
而现实语境下,出现在陕西神木挂职干部队伍的“赋闲”拿酬、兼职取酬等乱象,无疑暴露了对该群体监管不力、工作绩效考评不科学等一系列弊病。笔者无意为那些不劳而获的挂职干部开脱,但是作为依然保持原有行政关系的公职人员,挂职干部何以胆敢兼职,甚至“赋闲”?其中究竟有无被默许的因素,我等外人不易获知,但是相关部门至少失察。
完善健全的制度使消极者向上,反之亦然。笔者不认为所有挂职者天然都想尸位素餐。可是当挂职者“除了工资照开原单位不想管、怕得罪人接收单位不敢管、天高皇帝远组织想管没法管”成为名副其实“三不管”干部时,甚至当挂职者仅被当成原单位权力博弈中一颗被转移的棋子时,而挂职者挂职期间工作的得失功过不征求群众意见,只需接收单位一纸流于形式的鉴定,挂职干部贪图安逸,挂职队伍人浮于事也就可想而知。
诚然,制度并非万能,但是制度设计缺陷却常常能让良好的行政初衷无法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一应严格挂职干部选拔,保证接受锻炼的干部自身素质过硬;二应加强挂职干部监管,对玩忽职守者及时取消资格并追求相应责任;三应健全挂职干部考核,重点在于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制度护航下,切实让优秀干部下得去、沉得住、干得好、上得来。让挂职干部没了“赋闲”土壤。(赵登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