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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出售工作近日结束,有388套经济适用房无人认购,这388套经适房属两室一厅户型,面积在52至57平方米之间,基准售价为5494元/平方米(含装修)。这是深圳建设经适房以来首次出现卖不出去的现象。(据4月27日新华网报道)
新闻一出,人们一时无法理解经适房为何会滞销,因为在我们的概念中,能申购经适房的都是缺房户,而缺房户没道理对房子条件挑肥拣瘦。更何况,按照道理来说,便宜的东西大家都会抢着要,怎么会剩下来?笔者以为,这恰好说明经适房“滞销”已经不是一地现象,而是隐忍欲发的制度内问题。在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和现实实施之间,存在着割裂——申请资格条件定得过高,致使有些住房需求不那么迫切的人得到了申购资格,才会出现这种挑拣状况。
如此,我们不能不从中反思经适房申购资格的认证是否够公平。经济学家茅于轼最近呼吁叫停经适房,他的理由之一是经适房创造了腐败机会,给一些官员以权力寻租的机会,造成了新的社会分配不公。虽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只因存在腐败问题就抹杀了经适房的善制本义,但我们不能否认茅于轼的观点相当有道理,因为过往官员、富人通过暗箱操作获得经适房的那些新闻案例已经印证了这一点。
若要破解经适房“滞销”的尴尬,一方面需要剔除申购人群中的利益寻租者,为更需要住房的人腾出申购名额;另一方面,当经适房出现了“滞销”状况后,经适房制度应该考虑适时做出适当修补和完善,将申购资格和标准再调低一些,扩大获得申购资格的人群,以竞购促销售。更何况,在经适房和廉租房之间存在着一些两不靠边的人群,比如一些收入还算不错渴望拥有自己住房的外来务工者,他们的住房条件要求不高,但其需求也同样应该得到善制保障。只有做到需求大增,才能得到供不应求的必然结果,才能使经适房尽其善制本义。(王枪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