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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昨天,记者从市高院获悉,1989年至2008年,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228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774件,结案率达到96.29%。
市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纲介绍,20年来,行政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长。从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性质来看,除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拆迁裁决等传统行政案件外,行政登记、行政许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不作为、教育行政等各类行政案件明显增多,知识产权行政案、行政奖励案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据了解,1989年至2008年,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774件。原告方的胜诉率为33%左右。
市高院副院长韩津称,《行政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职权,其目的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杜绝行政权力的滥用。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不仅没有像有的人所担心的那样会影响行政权威和效率,反而有力地维护和提升了整个政府机关的法治形象,从而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