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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日前作出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收杂费、课本费。(据4月28日《广州日报》报道)
数据表明,广东省的外来人口及农民工多达4000万人。他们为广东贡献着GDP,还向广东的政府纳税,然而,他们的孩子在广东接受义务教育竟然还要缴纳所谓的“借读费”,这样的不合理收费,早该取消了!
不过,有了取消借读费的红头文件并不意味着借读费就一定会消失。要知道,借读费是很多城市中小学的重要财源。广州市荔湾区一所小学的校长就告诉记者,该校的近1000名学生中,约有1/3是借读生。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放完寒假后开学时,学校就不再收取借读费,仅此一项学校就少了十几万元的办学经费。但开学近3个月了,区里拨的经费只有9万元,学校早已捉襟见肘。如果财政补贴跟不上,学校就可能出现两种选择:要么不执行停收借读费的规定,要么减少招收借读生的数量——如果农民工的孩子因此而找不到就读的学校,岂不是更不公平?
实际上,其他地方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了。两个月前曾有报道说,郑州市教育局曾于去年明文取消了“借读费”,但部分公办中小学在今年春季开学后仍然收取借读费。有家长要求学校退还借读费,但学校说,如果要退借读费,就把孩子领走!
公正地说,让学校为取消借读费“埋单”也是不公平的。政府既然决定取消借读费,就应该提供财政上的保障。广东省有关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安排:不仅强调省财政将通过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各市,而且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安排免借读费后经费缺口资金补助办法。但,关键还在于补助是否足额、能否落实。(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