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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和天津港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打造现代化港口物流金融平台。会上还签订了《仓储监管协议》,将货物存储在天津港的企业可以将货物作为质押,从而获得深发展银行的贷款。
此次签约标志着深发展银行与天津港集团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开始,双方不仅在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等传统金融服务领域达成共识,而且在资源共享及合作市场开发等方面也将逐步展开全面的战略合作。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贸易融资总监马黎民介绍,企业将储存在港口的货物质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的融资模式,在国内别的港口已经有过,但是天津港还是第一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