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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当做一个事件来炒作是不被准许的,但广电总局并不是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现实当中,偷拍走光、绯闻吸毒等等丑闻、劣迹被炒作了一轮又一轮,常炒常新,这些年就没有停止过。这当中,有“狗仔队”的死缠滥打,有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有当事明星有意为之。媒体为了收视率而追捧当事明星,当事明星也可以为了曝光率在利用媒体。既明修栈道,也暗度陈仓。正是有了彼此之间的分工与默契,公众才看到了明星的丑闻、绯闻、劣迹曝光了一桩又一桩。
审视媒体炒作明星丑闻,当然不能止于炒作本身。最值得深究的是,媒体炒作明星的丑闻、绯闻、劣迹,谁是最热心、最忠实的观众?自然,非那些对世界充满好奇,对明星充满崇拜,对娱乐界充满向往,却又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莫属。他们以追星而荣,为追星而狂,将某个明星当作自己的偶像,却完全不知道,明星的丑闻、绯闻与劣迹,是影响他们健康成长的迷魂毒药。
所以,媒体炒作明星丑闻,不只是看热闹,或满足于一些人的“追腥逐臭”那么简单,而是凸显出转型时期的一种社会病态。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们本来应当以公众人物的道德标准与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展示在媒体与公众面前的,应该是自己阳光与积极向上的一面,而不是与此相反。然而,眼下一些媒体,即使明星没有丑闻、绯闻、劣迹,也要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编造故事吸引公众眼球。同时,个别明星也故意迎合媒体,好像自己丑闻越多,就蹿红越快。长此以来,必将对公众特别是那些青少年,在价值观形成上产生误导。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对炒作明星丑闻、绯闻、劣迹,理当说不!文/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