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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继“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之后,本市公安机关再次推出并启动了“四级走访征询意见”制度。
“四级走访征询意见”制度是本市公安机关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延续和深化,是对“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四级走访征询意见”制度是: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和公安处)、基层科所队、社区民警要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推进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4月27日至29日,结合“五一”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首次“四级走访征询意见”活动。此次“四级走访征询意见”活动中,市公安局领导,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关直属单位和公安处班子成员,基层科所队负责人,社区民警每人都确定了2个走访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一季度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做好一季度工作“回头看”做好准备;督促落实“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全市社会稳定;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