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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询问商品价格做掩护,吸引经营者注意,再乘机行窃,两名中年妇女以此手段在五金城内窃得电线14盘。考虑到二人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南开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5个月,罚金7000元。
中年妇女熊某和隋某都是黑龙江省来津人员。2008年11月26日上午,二人来到南开区密云路新南马路五金城内伺机盗窃。其间,熊某、隋某先后两次进入一家电线电缆门市部内,以询问商品价格做掩护,吸引经营者叶某的注意力,乘机窃得店内销售的铜芯电线5盘(价值1300元),并藏匿于五金城停车场的垃圾站内。随后,熊某和隋某以同样手段,先后3次到五金城商家店内行窃,共窃得电线9盘,价值2400余元。就在二人欲携带赃物逃离时,被五金城保安人员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