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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不断接到外籍人士咨询,在中国境内换持新护照的外国人,因私人事务需继续在中国停(居)留,该如何申请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等相关事宜,该站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就此做出解释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换持新护照的外国人,因私人事务需继续在中国停(居)留,并持有以下材料的,可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可以获得相应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需要申请材料有:(一)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与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四)因丢失护照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五)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者,须提供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六)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