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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同时,《办法》还对原油价格等做了相应规定。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办法》发布当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办法》的颁布进一步遵循了市场化发展规律,但目前阶段还是要由政府来实施调控。
他说,《石油价格办法》的颁布意味着一种机制化运行方式的形成,未来的油价调整将遵循这一机制来运行,不会再回到人为的调控阶段。但有时也需考虑到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政府会做适当的调控。
最后,曹长庆表示,未来油价调整将成为常态,希望能把它看作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