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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拿到广电总局对“快女”的批文,其中不仅对评委、嘉宾、主持人有详细的要求,甚至连以往比赛中亲友团抱头痛哭的场景也不准出现在电视上。“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评委、嘉宾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同时,取消短信投票,以往电视屏幕下方的滚动字幕也将取消”。(解放网5月10日)
曾几何时,“超女”、“快女”类节目,的确很能吸引观众眼球,甚至可以说是占尽了收视率的风头。“快女”类节目毕竟突破了以往娱乐类电视节目的生硬与古板,邻家女孩的真唱的确要比明星歌手的假唱更具魅力,即便是“超女”、“快女”们或喜或悲的眼泪,也因其真实性而增加了煽情效果,尤其是当观众手中也有了投票权时,这样的互动更是调动和激发了参与的热情。
不过,有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此前相当一段时期内,这类选秀节目遭禁便是明证。如今,广电总局终于下发“快女”批文,但假如就此认为这是官方认同与全面解禁,恐怕还有些过早乐观。
这不,按照批文要求,这类节目的评委、嘉宾,究竟何为权威、专业,何为公认?其实很难有明确的标准。假如从今以后“快女”的评委们权威、专业得如同青歌赛,真不知是吊胃口还是倒胃口?至于“抱头痛哭”的镜头究竟“不雅”在哪里?究竟是涉黄还是涉暴力,还真是有些费人思量。照此逻辑,影视剧中比“抱头痛哭”更不雅的镜头其实更多,是否都应该在禁播和删减之列呢?
某种程度上,“快女”不能“有泪”,取消观众短信参与,就好比“川菜不允许加麻辣”、“山西面不能放醋”一样,经此剥皮抽筋之后,“快女”大约也如同新闻联播一样“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