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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四川汶川大地震周年纪念,无论是媒体还是地方政府,都极为重视这一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因为,这个极不寻常的日子记载着无数汶川人永久的伤痛,让四川和整个中国为之刻骨铭心。这个日子值得我们永远记忆,这个日子也为我们更好地纪念在大地震中失去生命的同胞,提供了一个沉痛缅怀的载体。这个悲痛的纪念是令人神伤的,与欢乐无关,某种程度上也与幸福和团聚无关。这个特殊的日子,更应该赋予特殊的意义,至少,每个中国人不能以庆典的方式来组织或操办这样的纪念活动。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纪念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已经将汶川大地震纪念活动搞的“变味了”。有报道说,汶川县准备将震中映秀镇的“灾害知名度”转化为“发展吸引力”,将其打造成全球知名的“震后第一镇”品牌。出发点是好的,但将“全球知名”与地震的房倒屋塌、惨不忍睹的人员伤亡联系在一起宣传,只会让人感到不安。其他地方的旅游团体、旅行社,打着观望灾区“第一现场”的幌子,甚至打出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招牌,吸引众多的国内旅游者蜂拥而至,不知道组织“观光”的组织者们,有没有感到一丝愧疚。
地震是一种天灾,在天灾面前我们确实应该挺起屈不不挠的胸膛,但我们的某些社团、单位,在“5。12”纪念日到来之前,打出的却是“万人公祭”、“展示民生工程”、“筹拍电视剧”、“举办文艺晚会”等轰轰烈烈的活动,这样的纪念活动看似声势浩大,其实无不透视出功利的影子。据笔者所知,一场由成龙、赵本山等明星组成了强大的演员阵容组成的纪念晚会,一张普通票竟然卖到了300元,我们不谈这些演出收入是否要捐献给灾区人民,但这样的高昂票价,已经将演出置于了何等“不义之地”?
“5。12”大地震需要纪念,但绝对不应该以这样的心态进行纪念,也绝对不是炒作,不是游山玩水般的旅游,不是商家借机牟取暴利,更不是打着纪念幌子的文艺团体载歌载舞!有些组织者或许是出于关心,或许并没有抱太多的功利思维,但轰轰烈烈的纪念场面,热热闹闹的纪念氛围已经伤害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感情。
“5。12”汶川大地震纪念活动已不属于汶川和四川,已属于整个中国。难道只有去灾区现场才能表达我们对遇难同胞的哀思么?难道只有众多文艺团体争相慰问演出,才能表达我们对灾区人民的牵挂么?不是这样的,绝对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只要心中有灾区,哪怕我们在远方点燃一盏牵挂的心灯,默默地祝福就足够了,只要我们心中有灾区,将有限地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又怎能不算是遥远的牵挂呢?
在一些灾害多发的国家,灾难纪念日时全国必做的几件事就是:“进行防灾救灾演练”、“开展全民性的防灾减灾教育”、“对全国各类涉及公众安全的建筑设施、交通桥梁、水电设备安全性进行排查”。这种纪念方式与歌舞式的纪念活动相比如何?哪一个更能让人能铭记教训、更让人铭记死难者?是一个勿庸置疑的问题。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