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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村官不定复习范围 不定复习用书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主要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4(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选聘区县需在6月5日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中共党员证明、三好学生证书、优秀团干部证书、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及选聘区县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一律原件)到选聘区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选聘区县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从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由选聘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6月7日(周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等见《面试准考证》。为保证面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面试的成绩当场即通知考生。
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2009年,全市共选聘4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本市11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其中,汉沽区10名、大港区15名、东丽区20名、西青区25名、津南区25名、北辰区25名、武清区70名、宝坻区70名、蓟县70名、静海县40名、宁河县30名。
选聘范围为:200名面向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200名面向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内。
此外,参加天津市组织的“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经组织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对象。
党员大学生进村即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工作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工作期间,由所在乡镇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聘期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并续签聘任合同,不再续聘的,由其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