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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天津市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胞诉讼权益保护工作推动会议上获悉,本市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预防化解涉台纠纷诉讼协调机制,成立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诉讼协调机构,与市委台办等部门共同预防化解涉台纠纷,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中央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副市长任学锋,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立中指出,天津高院与天津市委台办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共同推进建立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胞诉讼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制度,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涉台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落实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协调,深化合作,认真抓好协调机制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台胞合法权益。
万鄂湘指出,天津高院与天津市委台办共同建立的涉台民商事案件协调机制在全国法院是首创,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展解决涉台纠纷渠道具有积极作用。
任学锋指出,要充分发挥预防化解涉台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的作用,有效解决台胞投诉案件,为促进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李少平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在津台商企业更好的处理好金融危机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有效性,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