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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查禁违法犯罪的交警,在得知朋友因暴力袭击办案民警被追捕时,不但没有主动劝对方投案,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帮罪犯逃避法律处罚。其间,这名交警还将作案使用的气手枪调换成塑料手枪,目前,这名交警被辞退后被移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今年元旦晚上8点多,公安北辰分局宜兴埠派出所民警曹某带领辅警季某在处置宜白路某金店丢失金项链警情时,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其姐夫(另案处理)因对民警问话不满,对民警曹某实施殴打。杨某用煤夹子将民警曹某打伤,后又跑出金店拿出手枪(经鉴定,该枪缺少机件无法确定是否具有杀伤力),对民警曹某、辅警季某威胁恐吓,严重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已触犯刑法,涉嫌妨害公务罪。
年纪轻轻、拥有大学学历的本市某交管支队民警冯某,在得知朋友杨某暴力袭警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追捕的情况后,没有劝说朋友投案自首,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本市河东区某快捷酒店帮杨某办理入住手续。随后,又将杨某转移至蓟县的朋友张某(已被取保候审)家中躲避藏匿。在此期间,冯某还将杨某的作案工具气手枪调换成塑料手枪,帮助其逃避法律处罚,致使其逃匿多日。案发后,冯某被公安机关辞退。
北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后认为冯某身为公安民警,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提供隐藏处所及隐匿、伪造证据的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