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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康先生:目前,赴台旅游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我也想去台湾旅游,咨询一下如何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答复:《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应具备:
一、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二、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四、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