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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千亿争产案十九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续审,陈振聪所持二00六年龚如心遗嘱的见证人之一、华懋集团营业部经理吴崇武作供时称,他没有看过有关“文件”的内容。
吴崇武称,由于没有看过内容,当晚有些担心自己要为文件负上法律责任,原本第二日想问龚如心,可惜龚如心在签署文件当日傍晚已经入院,他只好到另一名见证人王永祥的律师楼问清楚。
他说,王永祥当时指,该份不完整的“部分遗嘱”(Partial Will)文件,只是将一笔千余万港元的金额给一名姓陈的人,王永祥还读出陈振聪的名字,并指没什么责任要负。吴崇武数日后又到龚如心弟弟龚仁心的医务所查询龚如心病情,并将龚如心送给姓陈的人一千余万港元的事情告诉龚仁心。龚仁心当时向他表示不用担心,龚如心“没什么”,又指千多万元“湿湿碎”(小意思)。
但在二00七年龚如心去世后数日,龚如心的家人及律师在铜锣湾一间酒店开会时,华懋律师高致理当时手持遗嘱副本,很惊讶地问吴崇武:又说签了一份馈赠千多万元的文件给陈先生,为何现时会出现这份将全部财产给他的文件?吴崇武指,当时回答时都是指不清楚,因为文件的内容是王永祥说给他知道的。
华懋集团慈善基金一方的资深大律师张建利,在庭上向吴崇武展示二00六年龚如心遗嘱的正本。吴崇武说不能确定该遗嘱,但遗嘱上他的签名和龚如心的签名都“非常相似”。他表示,记得当日见证的文件是A4纸大小,内容占纸张约三分之一至一半。
在张健利的盘问下,吴崇武忆述二00六年见证遗嘱当日,他进入会议室时,龚如心与王永祥已经到场。他指,王永祥看过内容,与龚如心说这份是“部分遗嘱”,提议龚如心到律师楼做一份完整的遗嘱,而他自己没有看过文件内容便签名。他记得签名时,文件有龚如心的签名,王永祥又叫他写上身份证号码及日期。
另外,二00六年龚如心遗嘱另一见证人王永祥较早前已作供,但在陈振聪的御用大律师Ian Mill的“地毯式”盘问下,终于承认部分供词是推断出来的,令陈方立时扭转逆势。王永祥作供时亦称,对于二00六年龚如心的遗嘱“不能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