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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市政府于日前出台《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今年本市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和10项具体措施,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中心城区,重点河道、水库和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本市地处海河流域下游,九河下梢,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和雨情、水情,决定了本市承担着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的多重任务。特别是海河流域多年没有来大水,本市除1996年发生了一次中小洪水外,已连年持续干旱缺水。根据水旱灾害规律,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增大。据国家气象局预测,今年全国大部地区的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个数偏多,且灾害影响重,我国夏季降水将呈现南北多(即华南及黄淮降水偏多)、长江流域少的分布型,须加强防御台风、暴雨、干旱、强对流、高温热浪以及局地性、突发性气象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发展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今年我国防汛抗旱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抗旱减灾任务十分繁重。
《意见》明确今年本市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全面落实10项防汛抗旱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全市度汛安全。
一是抓住责任落实关键环节,推动防汛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细化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防汛检查,对防洪工程、测报预警设施、转移避险措施、重点防汛部位、重要防汛设施及防汛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二是抓住汛前黄金时间,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永定新河治理一期工程和蓟运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并在汛期发挥效益。完成蓟运河中新天津生态城段河道治理和海挡加固工程;汛前完成应急度汛工程、蓄滞洪区撤离路及河道专项维修等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提高防洪工程综合减灾能力。
三是抓基础重实效,增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防汛预案体系建设,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搞好演练培训,重点开展永定河系防汛和沿海地区防潮的组织指挥能力演练;强化防汛预测预报预警,努力提高预报的超前性和准确性;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汛前完成新增500万元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和物资冻结任务;开展一级行洪河道清障工作。
四是考虑特殊严峻汛情,充分做好分洪抢险的准备。天津警备区组建民兵抢险队伍,实地查勘防洪工程,制定分洪口门爆破方案和抢险预案,组织做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准备;汛前完成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和变更核定工作,落实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确保蓄滞洪区及时有效启用。
五是规范调度管理,精心做好防洪和雨洪水资源利用调度。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的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天津市雨洪水利用调度方案和天津城市抗旱预案,编制天津市北三河洪水调度应急响应预案;开展北三河联合调度,充分利用本市及上游地区雨洪水资源;在保证于桥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储备水源;严格海河排放管理,确保海河水体水质;充分利用本市及上游地区雨洪水资源。统一协调,科学调度,努力实现雨洪水资源合理利用。
六是做好防潮、防山洪工作,保证滨海新区和蓟县山区安全。完成市防指防潮分部组建工作,周密安排部署防潮任务;完成蓟县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建设任务,发挥防洪减灾效益,提高防险避险意识和能力。
七是精心调度安排,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合理安排引滦调水时机,做好引黄济津的准备,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于桥水库的联合调度,千方百计增加城市供水水源。加强海河保水护水,为城市提供优美水环境。
八是树立全面主动抗旱观念,大力抓好农村抗旱。加强抗旱监测预报;制定抗旱预案,逐步形成抗旱预案体系;推行多种抗旱技术措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做好农业蓄水工作,积极争取外调水源,尽可能多地为农业储备水源。
九是提高认识,加强防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御水旱灾害的意识。
十是服从统一指挥,严肃防汛纪律。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