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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促进本市商品零售场所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本市自5月25日至6月20日,开展全市性商品零售场所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活动。
据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6月份本市正式实施“限塑令”以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若干检查小组,累计出动3100多人次,深入大型百货零售场所和大型超市,菜市场等集贸市场,重点针对塑料购物袋规格标准、购销台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偿提供等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存在问题的2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目前,全市各大零售场所、超市基本做到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50%的大型零售场所已基本告别塑料袋,向消费者提供环保纸质或无纺布购物袋。
据介绍,检查期间,市、区(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和独立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检查商品零售场所是否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情况,是否违规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有无经营资格。对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和禁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向非法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商和批发商采购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及时会同或通报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