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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与市卫生局、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特岗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1号文件,规范本市特殊岗位(工种)和因病或非因公(工)伤残提前退休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长远利益。
按照国务院规定,我国职工退休年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野外、井下、高寒高温等特殊岗位作业,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职工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俗称“特岗退休”)。即男职工55岁、女职工45岁。同时,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公(工)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俗称“病退”)。
据调查发现,个别企业和部门把特岗和病退当作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的渠道,通过采取制作虚假档案、病例等手段,实施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上个别人以包办提前退休手续等手段,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聚敛钱财非法牟利。为此,三部门在1号文件中要求,严禁编造虚假信息为职工申报特岗或病退。严禁把特岗和病退当作企业解困、分流职工的途径。各医疗机构要规范病历管理,如实提供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以及相关化验检查报告,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做好病历资料核查工作。医师应当在亲自诊查患者后,按规定如实出具医疗证明文书。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医师,按《医师法》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今年本市特岗、病退的申报、审核、鉴定、结论下发等将实行网络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本市各级监察部门今年将重点加强对特岗、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包办提前退休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对因失职、渎职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