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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即“法治商数”,它和智商、情商一起作为现代公民必备的三种元素。法商指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它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由专家学者和技术官员组成的“精英”群体,受贿贪腐犯罪有所增多——
“精英腐败”叩问“权力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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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犯罪值得警惕
今年4月21日,广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行贿案。邹婉玲是海归高学历人才,她主导创办的广州大学软件学院更是在短短几年便跻身同类院校全国十强。即便身穿囚服、出现在法庭上也难掩知识型女性的风范。然而,她却为帮助其生意伙伴兼情夫逃脱税务机关的查处,多次向国税局有关官员行贿累计126万余元……
邹婉玲案不是个例。记者了解到,许多像她一样的社会精英因自己意志不强或经受不住物欲的诱惑而坠入犯罪的深渊。震惊全国的重庆地产规划贪腐窝案中,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蒋勇1982年大学毕业后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区域规划处干部。1990年至1992年,他在英国威尔士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回国后担任建设部某副部长的秘书,随后官运亨通,2002年晋升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犯案前,蒋勇是货真价实的技术型官员,熟谙城市规划与设计。可惜,他没有把自己的知识用在为社会和百姓谋利益上,而是借情妇唐某设立了一个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挥舞权力的魔棒,借审批及调高地产商项目容积率而大肆牟利。
“蒋勇懂专业,靠技术手段索贿,明码实价很张狂!”重庆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获知其落马后评价道。
4月30日,记者从检查部门获悉,卫生防疫、文化、水利、检验检疫、环境监测、招投标等领域如今已成为行贿受贿等贪腐犯罪案件“高危地带”,近来频频发案,仅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统计,该院近年来立案查处发生在文教、城市规划等领域的精英腐败案件共31件31人,就全国而言,这个数字更加庞大。在记者采访期间,又有媒体爆出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涉嫌腐败落马,作为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许迈永曾长期担任西湖区一把手,精通城市规划建设,因在任内主导建设著名的西溪湿地公园而蜚声杭州……
所谓精英,也称为专家型人才,主要是指那些高学历、高智商、高职称,具备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知识分子,以及虽不具备高学历,但由于多年从业而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资深人士。“精英人士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位高权重型,另一类是位不高但权重型。精英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决定权或建议权,他们的意见可以直接影响某些项目的最终结果,因而极易成为企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人行贿的目标。”接受记者采访的复旦大学于海教授分析道:“技术型官员构成的社会精英群体以往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社会道德的指针,他们的犯罪对社会往往会产生‘负效应’,令人惋惜,值得警惕!”
精英犯罪:边贡献边腐败采访中,记者从国家监察部门获悉,从已破获的“精英”人士受贿犯罪案来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犯事”的精英们大多是高收入群体,是老百姓眼中的“金领”一族,压根儿就不缺钱用。广东省一地方检察院去年以来查处的“三高”精英人员涉腐案,九成人年薪在30万元以上。如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年薪就在30万元以上,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原办公室主任卞某年薪达40余万元,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院原高级工程师王某年薪高达60万元,有的甚至更高。但他们并不满足于自己的公职收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力寻租,敛取钱财。在涉案的“精英”人士中,出现了“边贡献边腐败”的现象,即行为人在为单位,甚至为某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牟取私利。如罗耀星在任职期间,结合自己的理论优势撰写了数十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国家和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了20余篇,并出版了《免疫预防与疾病控制》(主编)和《实用社区计划免疫指南》(副主编)两本书。在2003年“非典”肆虐的时期,他提出了“防非典必先防感冒”的预防方针,在广东“非典”预防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后来这个经验在全国推广……
“精英”勾结联盟贪腐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的完善,以往那种“单打独斗”式的精英犯罪案件如今已经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志趣相投”的“精英”人士勾结在一起,结成利益联盟,共同受贿贪腐,他们往往互相利用,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相互达成一种默契。如广东省、广州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贿系列案中,免疫规划所、财务科成为受贿的“重灾区”,从科长、副科长、组长到会计全部被供应商的“银弹”一一击倒。
2008年爆出的重庆地产“窝案”中,除了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涉案,时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纪委书记郑维及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因涉嫌收受开发商贿赂,先后被“双规”。该案也被称为重庆直辖以来涉及官员和商人最多、违法金额最高的“窝案”。
令社会和百姓愤慨的是,一些“精英”人士在尝到权钱交易的甜头后,在腐败的迷雾里越陷越深,从被动接受贿赂发展到主动索要贿赂。在一次两次的被动接受贿赂后,一些“精英”人士的职业道德观念逐渐丧失,久而久之养成了不给钱不办事、少给钱慢办事、多给钱乱办事的恶习,把权力变成了摇钱树,甚至不惜以各种困难为名索要金钱。如有的人以母亲治病、孩子上学为由向行贿人索要钱款,有的以买房、手头紧为名向行贿人“借”十几万元,有的以“平时请人吃饭消费很大”为由让行贿人“报销”费用,其中很多人会选择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的节日趁机“纳贡”;一些“精英”人士贿赂犯罪除传统的账外暗中给予回扣外,还有以好处费、设计返还费、考察差旅费、给付新药推广费、宣传费、会务费以及干股等貌似合法的新形式,利用“潜规则”实施权钱交易,贿赂名目多元化,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也给纪检部门侦破案件增添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