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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时代奥城的业主,由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至今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造成物业不管怎样自己说了算.致使5月27日晚,物业以整顿小区车位为由,将没有买车位的业主拦截在大门外,不让业主入内,造成宾水西道堵了很长时间,且又雇佣社会上的一些遣散人员殴打小区的业主,小区的业主都很生气,我们买了房子,但我们没有安全感.现在全社会都在讲和谐,但这却发生不和谐的事件,但已经几天了,没有人管,希望您在百忙中能过问一下,谢谢.(另小区的车位只能买,不能租) (网友:泰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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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馈
网友泰愤怒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业委会问题,可以按照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即: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要件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
关于小区机动车管理问题,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和第5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目前车多位少是每个住宅小区都会面临的问题,解决起来较为困难。物业公司对小区地上划分车位实施机动车管理,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进行制止的行为,是为了保证道路畅通,避免消防隐患,确保全体业主的安全,希望您能够理解和配合。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制定管理预案,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工作,对无车位的机动车协调相关场地妥善安排停放。同时也希望您对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提出好的建议。
南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