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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现在,刘芳芳对“卖淫女”具体做什么的也只是一知半解。那天晚上她和妹妹刘莉莉被反复问过几次,“是不是做那个的”。“说不是,还被甩巴掌。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以后上学怎么办?怎么面对同学?”这个5岁就读书,因为父亲不安定的工作,15岁还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刘芳芳,非常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
愿意公布真实姓名以示清白“以前读书时,做完作业就可以找同学玩,跳橡皮筋什么的。”回忆读书生活,刘莉莉的眼里一闪一闪的,“我想要回我以前的快乐生活。”事发后的两个多月里,即使是在家里发呆,姐妹俩都不敢交流当晚发生在身上的一切,“除了伤心,还有点不好意思”。
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虽然表示刘氏姐妹卖淫案件不成立,但却没有在细节上完全表明刘氏姐妹的清白。为此,刘氏夫妇和姐妹俩,依旧没有解脱感。
“你公布我们的姓名与照片吧,我们不怕,我们是清白的。”昨日下午,刘家姐妹恳请。刘仕华与妻子张安芬也赞同女儿的这一想法,再三向记者强调:“公布真实姓名与照片吧,我们没有做不干净的事情,我们不怕。”
律师 抓捕过程与一些说法“很蹊跷”在律师刘洪明看来,小学女生被指控卖淫案中,存在不合法的细节。
“首先是程序不合法,警方在抓捕过程中,没有首先亮明身份,也未进行相关询问;其次是,在抓捕过程中致人受伤,存在暴力执法的嫌疑;再者,在取证时亦有刑讯逼供的嫌疑。”刘洪明分析道。
刘洪明说,在这个事件中,警方所述的很多细节,看起来很蹊跷,难以用正常人的思维来理解。“首先,据刘仕华等当事人描述,抓捕当晚,警员全部身穿便衣,对付普通的老百姓,需要这样做吗?其次,我们知道巡防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制服的,那么试想,一个小女孩会傻到找穿治安制服的人去卖淫吗?”
建议给两女孩做心理辅导“刘芳芳开始害怕人,精神有点恍惚,姐妹俩急需换一个环境,当务之急是安排心理医生给她们辅导,尽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才是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刘仕华最先联系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许兴华建议道。
“我接手这个案子就参与了他们的两次调解,每次都以警方认为两女孩辍学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不愿意对两女孩的行为作出赔偿而告终。”许兴华说。一个多月前,许兴华给刘仕华一家提供法律援助,看着两女孩天天在家呆着,建议警方先解决女孩读书问题,但一直未能解决。
许兴华认为,民警违法行为有法律处理,可整件事对小孩伤害最大,影响她们读书、成长,派出所不该回避最重要的问题。当务之急不是赔偿问题的纠缠。